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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/24/2006

    论“粉丝”一词之必要性

    话说前段时日,被某超某女PK得不行的沪上媒体发出话来,宣告了以PK为代表的N个猩猩语(新新人类语的简称是也)在海上报章+荧光屏+无线电波之间的灭绝。此为旧话。本也不以为意,因为我唯一一次想要用“PK”一词的冲动,是在翻译某篇文章标题时,觉得“Google PK 微软”颇为贴切,但寻思了半秒钟后就被“枪毙”了——坚决拥护山谷之歌,PK太小家子气,要我说应该一个字解决之:灭!
     
    不想,近日频频遭遇“fan”一词。想必是天气热了,这么多的“fan”出现在报道里,可能代表了老美记者的纯朴愿望——yy是也。fan转换到汉语,着实让我心烦。我是多么想用“粉丝”以概之啊!可是可是,无奈何,求保险,最后只能以“支持者”、“狂热支持者”、“忠实的支持者”、“对其十分着迷的支持者”化之。
     
    为何“粉丝”是最贴切的?
     
    粉丝的概念,并非中华大地古已有之。祖先们也的确有头脑发热的时候,美女(男)、学者、诗人、名伶、帝王、佛、妖怪..... 都曾/正拥有万人追捧的风光。不过,这些都不能算是“粉丝”。粉丝是与娱乐事业密切联系在一起的。旧时代固然也有娱乐,固然也有“偶像”和“崇拜偶像的人”,但那时国人的含蓄、内敛,注定这样的追星行为是君子不齿的,所以只能爱你在心口难开,最多只能以怜香惜玉、惜才爱士的头衔把这样的心态装裱起来。现代粉丝们的行为拿到过去,就是疯子了。
     
    难怪说现在是一个“中性”的理念盛行的时代。在美女与帅哥之间中和出了LYC,在中国文化与“西方腐朽思想”之间中和出了海派文化,在吃饭与不吃饭之间中和出了节食,在ca-ism和co-ism之间中和出了so-ism with ... characters。那么,在疯子与正常人之间站着的人中,粉丝们占了一些席位。
     
    说粉丝是“支持者”,太轻了;是“爱好者”,不能搭配人;是“拥趸”,“趸”字太难看难写难念了;是“狂热爱好者”,这个已经是解释而不是对应了。
     
    天气好热,我是不是又说胡话了。孵空调去了。
    7/7/2005

    还是启用这个space吧

    虽然从去年寒假开始就有了自己的blog,但是老实说来,那一块blog已经不属于我个人了。也正因此,一些私人的东西很不适合放在那一块blog里面 去。于是,在思考了良久以后,懒惰的我终于决定把这里当作写私人日志和个人看法的地方。希望今后再向别人给出我的blog地址的时候,别人看了不会说: “太技术了,看不懂。”也正是出于这个考虑,我不会在这里提技术的事,甚至都不愿意做另一blog的链接。